虫害控制
12.1总的要求
应实施卫生、清洁、来料检验和监视 程序,避免形成利于虫害活动的环境。
12.2虫害控制程序
应由指派的人员,管理厂房的虫害控制活动,和/或协调签约的专业 分包商。
虫害管理程序应文件化,并应确定目标虫害,说明计划、方法、时间表、控制程序,以及必要时,培训的需求。
程序中应包括在工厂的指定区域内,允许使用的化学品清单。
12.3侵入的预防
工厂的维修状况应保持良好。孔洞、下水道和其他可能的虫害侵入点, 应予以适当保护。
通向外部的门、窗或通风口应设计完好,防止可能的虫害侵入。
12.4滋生场所和侵染
贮存操作应设计完好,避免有吸引虫害的食品和水。 受侵染的物料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其他的物料、产品或厂房。 应去除潜在的虫害滋生场所(例如地洞,矮树丛,贮存物)。
当有外部存储时,应对存储的物料予以保护,防止天气或者虫害的 影响(例如,鸟粪)。
12.5监视和探查
虫害监视程序应包括在关键位置安放探查器和饵站,以识别虫害活 动情况。应具备探查器和饵站的布置图。探查器和饵站应设计完好, 位置适当,便于预防潜在对物料、产品和设施的污染。
探查器和饵站应是坚固的,耐干扰的构造。应与目标的虫害相适应。
应按照既定的频率检查探查器和饵站,以识别新的虫害活动。应对 检验的结果进行分析,确定趋势。
12.6根除
发现有侵染证据的报告,应立即采用根除措施。
杀虫剂的应用和使用应局限于经过培训的人员,并应受控,防止产品安全危害。
应保持杀虫剂使用记录,包括类型、数量和使用浓度;何处、何时和怎样使用,以及目标害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