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基本和中级层次认可
评审审核报告及与所发现的不符合项相关的书面证据之后,将作出是否授予基本或中级层次认可的决定。请注意,层次认可不是认证;只当成功符合 BRC 全面《全球标准》方可获得认证。
如决定授予认可,这应由认证机构于审核之后 42 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对于以前未曾获授认可的工厂为104 天)。
认可函应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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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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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审核工厂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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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范围及所允许的任何免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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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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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授层次(如 BRC 全球市场基本或中级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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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证认证机构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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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失效日期(即全面审核日期之后 1 年加 42 天)。
5.7 后续审核频率与重新认证
5.7.1 确定复审日期
为了保持基本或中级层次认可,工厂应每隔 12 个月复审一次。复审的到期日期应按首次审核的日期进行计算,不按证书的颁发日期计算,与是否需要进一步赴厂验证首次审核中所提出的纠正措施无关。
后续通知审核应安排在下一次审核到期日之前的 28 天内。这样可确保在发现任何不符合项的情况下,有足够的时间采取纠正措施,而不会影响继续认可。
BRC 全球市场计划旨在鼓励不断改善并协助工厂建立其食品安全体系,进而达到可实现全面认证的水平。工厂可随时请求审核,以从基本层次升至中级层次或进行全面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