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558《船舶维修保养体系》是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现行最新标准于2009年11月1日实施。
船舶维修保养体系分为七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本部分规定了船舶维修保养体系的定义,主要组成部分及管理人员的要求。
本部分代替GB/T16558.1-1996《船舶维修保养体系 总则》。本部分与GB/T16558.1-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舰船与海上设施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
---增加了船舶管理信息系统与初始化定义,并按船舶设备维修保养实现船岸一体化、信息化管理要求对原定义进行了修改与补充(见第2章);
---增加了船舶设备维修保养、履约要求与船检要求的关联内容(见第3章和第4章);
---增加了CWBT 管理人员应掌握船舶设备维修保养信息化要求的相关内容(见第4章),并删除了原人工插板式管理方面的内容与要求。
第2部分:船舶维修保养体系代码
本部分规定了船舶维修保养体系(CWBT)代码的编制原则、编制方法、设备分类及代码、维修设备(部件)代码及船舶维修保养体系代码。
本部分代替GB/T16558.2-1996《船舶维修保养体系 船舶设备分类及设备代码》。本部分与GB/T16558.2-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舰船与海上设施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
---增加了船舶设备维修保养实现船岸一体化、信息化管理要求的编码原则(见第2章);
---船舶设备主系统分类从原21个增加到30个,英文助忆字母从一位增加至二位,拓展了本部分设备分类代码的资源(见第3章);
---设备代码由原代码的5组5位,修改为4组11位,为方便计算机管理对第四组的三位数字留作标准执行人自定义(见第4章),并删除了原人工插板式管理方面的相关内容;
---原CWBT 代码采用表格式矩阵系列排列方式修改为以英文字母与数字代码按正排序方式进行排列(见第5章)。
第3部分:船舶维修保养的分级,周期代码及周期允差
本部分规定了船舶维修保养工作的级别、周期和相应的代码,以及周期允差的极限。
本部分代替GB/T16558.3-1996《船舶维修保养体系 船舶维修保养的分级、标准周期代码及周期允差》。本部分与GB/T16558.3-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舰船与海上设施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
---对维修保养八级制进行了界定(见第2章),对前三级为日常维护,后五级为计划维修保养进行了定义,并按信息化管理要求对原内容进行了简化;
---按现行船检规范要求删除了与四年、六年船检周期相关的内容。
第4部分:设备卡、工作卡格式与初始化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船舶维修保养设备卡、工作卡和维修保养工作卡的格式及其初始化要求。
本部分代替GB/T16558.4-1996《船舶维修保养体系 设备卡、工作卡格式与初始化要求》。本部分与GB/T16558.4-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舰船与海上设施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
---按船舶设备维修保养实现船岸一体化、信息化管理要求,对设备卡、工作卡的内容进行了重新定义;在周期性、临时性工作卡基础上增加了组合式工作卡;增加了工作卡状态内容,并删除了原手工插板式管理的相关内容(见第3章)。
---按船舶设备维修保养实现船岸一体化、信息化管理要求对工作卡格式进行了修改,将设备卡内容与工作卡内容进行了组合,并删除了原手工插板式管理的相关内容(见第4章)。
---新增了第5章内容,对CWBT 管理信息系统的初始化人员与工作流程进行了规定与要求。
第5部分:工作卡首排及其运行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船舶维修保养工作卡的首排及其运行要求。
本部分代替GB/T 16558.5-1996《船舶维修保养体系 工作卡首排及要求》。本部分与GB/T16558.5-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舰船与海上设施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
---删除了原有内容中的修正系数,按信息化管理要求制定了系统工作卡循环周期计算与管理要求(见第3章);
---按信息化管理要求新增了工作卡运行、跟踪、闭环管理的要求,并增加了船舶设备维修保养与企业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履约要求、船检要求的关联内容(见第4章)。
第6部分:系统流程及运行管理方法
本部分规定了船舶维修保养体系(CWBT)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业务流程、管理办法及信息数据交换。
本部分代替GB/T16558.6-1996《船舶维修保养体系 船舶维修计划业务流程及管理方法》。本部分与GB/T16558.6-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舰船与海上设施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
---增加了CWBT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系统业务流程与船岸数据交换要求,强调了船舶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与履约要求、船检、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之间的关联(见第3章至第6章);
---删除了原第3章和第4章有关人工插板式管理的规定与要求。
第7部分:报表格式
本部分规定了船舶维修保养体系的报表种类、格式及填写要求。
本部分代替GB/T16558.7-1996《船舶维修保养体系 报表格式》。本部分与GB/T16558.7-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舰船与海上设施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
---将原来的13种共19张表格按信息化管理要求整理成12种共15张表格,删除了原人工管理用表格与船舶分部门表格,增加了船舶履约要求与船检要求表格(见第2章);
---删除了原人工插板式管理方面的内容与要求;
---增加了表格格式输出方式的规定(见第3章),并删除了原人工插板式管理方面的内容与要求。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L 均为资料性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