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危险相关信息
应提供与危险物质(包括制药化合物质和制药中间材料)相关的安全信息,以此教育、培训员工,并使其远离危险。
典型的制度要素
• 组织至少应以《材料安全数据表》或类似形式,反映现场所使用或储存的有关各种材料的健康和安全信息
•存在合理需要的员工和人员(例如客户、当地社区和应急人员)随时可以获得危险相关信息
•当无法获得有关特定材料的完整的危险相关信息时,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制造商索取上述信息,并且根据需要采取跟进措施
•在缺乏针对特定材料的当地或全国性暴露标准时,组织应该采用在其它地区被视为良好行业惯例的最具保护性的标准
•员工能够理解用于编写或发出危险性通讯信息的语言
•对危险的编排和分级符合国际法律和协议,并根据需要予以更新
•组织确保员工知晓其工作中任何可能用到的材料的危险性质,以及用于防止或最大限度地减低暴露的任何保护措施或设备之必要性
•负责管理危险相关信息的人员具备专业技能,对上述信息存在合理需要的员工和其他人士能够与其联系
•员工应接受有关适当使用、储存、处理和处置工作中所用危险材料的培训
•新进或调入的员工不论其特定职能或职责,都将获得有关处理危险材料和应急程序的定向综述
•组织维持书面记录(包括参与培训的员工确认),并且定期审核上述记录,确保培训目标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