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运行边界
组织的 GHG
排放和清除
组织的边界
设施 1
GHG 源
1.1
GHG 源
1.n
设施 x
GHG 汇
1.n
GHG 源
x.n
GHG 源
x.1
GHG 汇
x.n
GHG 汇
x.1
GHG 汇
1.1
11
4.2.1 建立运行边界
组织应确定运行边界并形成文件。确定运行边界包括识别与组织的运行有关的GHG 排
放和清除,按直接排放、能源间接排放和其他间接排放进行分类。其中包括选择哪些须要量
化和报告的其他间接排放。如果运行边界发生变化,组织应作出解释。
4.2.2 直接GHG 排放和清除
组织应对组织边界内设施的直接 GHG 排放予以量化。
组织宜对组织边界内设施的 GHG 清除予以量化。
组织生产、输出和配送的电力、热力和蒸汽所产生的直接GHG 排放可单独报告,但不
应从组织的直接GHG 排放总量中扣除。
注:“输出”是指由组织向其边界外的用户供应(电力、热力或蒸汽)。
生物质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应单独计算。
4.2.3 能源间接排放
组织应对其消耗的外部输入的电力、热力或蒸汽的生产所产生的间接GHG 排放予以量
化。
注:“输入”是指由组织边界外提供(电力、热力或蒸汽)。
4.2.4 其他间接GHG 排放
组织还可根据有关 GHG 方案的要求、内部报告的需求或GHG 排放清单的预定用途对
间接GHG 排放进行量化。
注:可能产生其他间接 GHG 排放的组织活动的示例见附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