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M规则的产生背景
一、世界海运四大现象与海事的关系
1、船舶老龄化
-状况:1993年,全球80655艘100总吨及以上商船平均船龄近18年。原因:船东延长船舶服务年限。
船多货少,效益下降。
-结果: 船东为压缩营运成本
减少维修保养预算
延长老船使用年限
-影响:事故发生率上升
2、船员素质下降,配员大幅减少
–降低硬件成本的同时,减少船员开支
•雇佣低工资船员
–亚洲船员成为多数。缺乏充分的培训和足够的海上资历,或者由于健康条件差和语言不通,缺乏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交流能力,导致事故和险情。
•减少船舶配员
–裁员使劳动强度加大
3、非标准管理
–方便旗船
•主要方便旗国家:巴拿马、利比里亚、马尔他、塞浦路斯、圣文森特、洪都拉斯和马哈马等,巴、利因此而拥有世界最大的商船队
•有些开放登记的国家,其主管机关缺乏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能力较差,有的根本没有检验和监督管理机构,除了每年收取船舶登记费,很少管理
•1967—1997年世界55起万吨级以上油轮溢油事故中,利比里亚籍船舶为17起,约占31%
方便旗船:方便旗船管理较松,使管理严的国家的船队处于非平等竞争地位,因而尽管有些方便旗船事故发生率较非方便旗船事故发生率明显要多,仍有许多船东去买方便旗。虽然方便旗政策遭到许多国家的强烈反对,状况至今没有明显改变
–单船公司:船东投资规模,或躲避风险和连带责任。
二、人为因素的影响与反思
–人为因素已越来越引起国际海运界的普遍关注
–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安全委员会(MSC)和海洋环境委员会(MEPC)经过各有关国家专家长期研究,于1997年6月23日联合发布了《人为因素统一术语》( MSC/Circ.813,MEPC /Circ.330号通函),将与人为因素相关的术语分为6大项45小项(略)
•近期的所有海事中,约80%与人为因素有关;
•在人为因素有关的事故中,约80%与公司岸上管理有关。
三、有关方面对当前事故居高不下局面的反映
1、保险业
–事故多发,严重影响保险业,有的由于过高的赔付率面临破产。
–保险商纷纷采取对策:
•对高风险船(如老旧船)和安全记录差的船公司实行超高保险费率或拒保等
•向国际海事组织呼吁:必须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加强检验。
2、船级社
–面对保险商的呼吁,IACS对船级社实行质量体系认证,加强检验质量的管理。
–分析以往发生的事故认为: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中,船舶操作、维护和管理是主要因素。
–多途径向国际海事界建议,针对这些主要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3、西方社会、舆论和政府行为